重疾险新版定义要来,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你喜欢我的文章,请“设为星标”~点击上方“清流保”→点击右上角“...”→点选“设为星标“★”大家好,我是清流。以后再也买不到像现在这么好的重疾险了。为什么呢???听我唠唠……01时隔13年,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重疾疾病定义规范修订稿出炉长期以来,国内保险业的重疾险采用的都是年8月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这个规范当时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明确了6种必保重疾和25种重疾的。当时制定统一规范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变国内保险公司自行定义重疾险病种,理赔难、纠纷多的情况。自那以后,国内重疾险都采用这25种重疾的标准定义,理赔纠纷减少了不少。旧规范中的25种标准重疾但从实施这份重疾定义规范以来,已经过去了13年,逐渐跟不上医学技术的变化和疾病的发展了。因此一直传言说要重新修订重疾病种定义,去年就已经放风说今年会有新的规范诞生。我想起之前在购买重疾险时才发现,原来重疾险的定义问题一直是引发重疾险纠纷的根源。查阅很多案例得知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常常因为大病界定意见不一而引发理赔纠纷。所以这意味着今后,重大疾病险的定义再也不由一家保险公司说了算。据内部人士透漏,这次修改更多意义上是描述文字的进一步规范,省得各种舆论又在抠字眼“评测”什么中国重疾保险很难赔。02这次发布的虽然还只是征求意见稿,但已经可以看到有重大的变化!我们抢先来看一看,主要的变化在哪里。修改重点:

扩大保障范围:重大疾病病种数量从25种增加到28种,同时加上了3种轻症,共计31种疾病;

区分轻度和重度: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有了轻重度之分;

没有剔除甲状腺癌;但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严重程度进行赔付

1)确诊即赔的恶性肿瘤变复杂了,取消了原位癌保障在之前的重疾定义规范里,恶性肿瘤是标准的确诊即赔的病种。但此次修订中,恶性肿瘤参照世卫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和《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的肿瘤形态学编码来进行定义。修订之后,恶性肿瘤的名称变为了"严重恶性肿瘤",属于肿瘤形态学编码3、6、9(恶性肿瘤)范畴的才属于恶性肿瘤。这就相当于把恶性肿瘤给进一步细分了。而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的则不在赔付范围内。把大家最关心的严重恶性肿瘤贴出来看一下:原位癌一如既往被除外,然后还加入了大家最关心的甲状腺癌,也就是上面画红杠杠的第二点。新版虽然把轻度恶性肿瘤加入到轻症保障范围,但是取消了原位癌保障。现在市场上绝大部分重疾险产品都是包含原位癌保障的。随便找个条款,都能看到这样的内容:但清鎏在新版的轻度恶性肿瘤定义里面,却没有看到原位癌这三个字。2)前六种重疾的定义均发生了变化,重疾定义从25种变为28种恶性肿瘤——严重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较重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严重慢性肾脏病有些从名称就能看出方向的变化,有些差异在定义里面,清流不展开了。还有就是新版规范的重疾定义从25种,变为28种重疾+3种轻症。原来的所有重疾险,一模一样的条款:只有25种重大疾病。新修订的重疾规范:则有28种重疾(新增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还有3种轻症(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新增的3种重疾,其实我们以往所推荐的重疾里都包含。后两种统称为炎症性肠病,在目前已在售的重疾险产品里有包含,这次加进去,旨在要求全部保险公司必保,但许多消费者而言,没有实质的改变。3)轻症赔付比例降低,或只能赔20%在此次修订稿中提到,保险公司设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轻度疾病的保险金额应不高于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20%。我们知道,现在的重疾险产品很多轻症都可以赔付30%、45%了,这次统一规定之后,只能赔付20%了,真的桑心……虽然这句话从字面上理解,指的是规范规定的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以及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这三个轻症只能赔付重疾保额的20%。但重疾险中的轻症一直是统一赔付标准的,如果这三种赔付20%,其他轻症赔付更高的比例,无疑对产品设计提出了新的挑战。

目前,市售不错的重疾险对轻症的理赔比例,多数在保额30%左右,少数不错的到45%最高,如果涉及第2/3次赔轻症,还赔到了保额的50%以上。

假设,小明和小红都买了万重疾险,同样得轻症,如果小明买的是旧版首次轻症按45%赔,他可得45万理赔金,而小红购买新版20%保额的理赔,那就只有20万,这前后相差了25万,1.25倍的钱!

4)甲状腺并没有被排除,但理赔门槛提升了以前的规范中,甲状腺癌属于恶性肿瘤的一种,只要确诊了甲状腺,就按照重疾险保额赔付。这次的修订稿中则将甲状腺癌进行了TNM分期,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按照轻度恶性肿瘤赔付,也就是只能赔付重疾保额的20%;分期比Ⅰ期严重的按照重疾保额赔付。所以,甲状腺的理赔门槛提高了。这个和中国香港的甲状腺定义接轨了,在过往香港的重疾险中,甲状腺癌一直是参照TNM分期来赔付的,T1N0M0或以下级别的甲状腺癌就不在香港重疾的赔付范围内。

此次修订,从重疾险的设计初衷是对病人的收入损失补偿作用看是合理的。

但从消费者角度看,当然是现在售的重疾险相对利好。

不过,换个角度,如果你买的是重疾赔1次就合同结束的重疾险,所有甲癌按重疾赔完,合同结束了。

而新版定义后,轻度甲癌只是轻症赔,不影响后面的重疾理赔,合同依然有效,这样,对消费者来说,又是好事。

03清流结语最后,上面几点权衡下来:还是现行的版本,于大家伙儿更有利啊。

索性大家看到的是征求意见稿,不是最终版,说明可能最后还有改动的地方,

但年肯定迎来改革,是板上钉钉的事。

现在的重疾险,将成为最好的重疾险。新标准更贴近重疾险的实际功能,但旧标准加上健康险管理办法,让我们获得更好的保障。如果您已经在考虑给家人配置重疾险,在新旧标准更迭之际、早买晚买之间,我推荐现在买。全文完,感谢你的耐心阅读~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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